以梦为马,不负韶华

搜索
查看: 1127|回复: 0
收起左侧

[分享] 机械动力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书

[复制链接]
发表于 1970-1-1 08:00:00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认真贯彻落实XX集团公司、陕西公司2014年工作会议、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管理,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安全生产,推动项目建设安全高效稳步推进和试生产的顺利进行,特签订2014年安全生产责任书。

第一条 考核内容

1.1 不发生轻伤及以上人身责任事故。

1.2 杜绝非人身责任事故。

1.3 不发生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现象。

1.4 贯彻执行国家、地方、陕西公司和煤化工项目各项安全管理规定,执行公司和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5 严格外委队伍准入,与外委队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双方安全管理责任,统一管理。

1.6 定期检查、维护重大危险源的设备、设施,包括检测仪表、附属设备及配件,取得检验合格证。

1.7 抓好检维维修过程中安全管理。

1.8 对动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吊装作业和设备检修作业危险性作业实施作业许可管理,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1.9 做好特种设备管理,建立特种设备管理体系。

1.10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做好安全设施管理。

1.11 做好设备、设施的验收工作。

1.12 加强日常设备管理,全公司设备完好率达到  %,主要设备完好率为100%,动静密封点泄漏率分别为  和  

1.13 参与公司应急预案演练、风险辨识、安全检查等工作,做好部门安全活动。

1.14 按照XX陕西公司、煤化工项目的指令整改设备方面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汇报安全生产工作。

    第二条 考核周期

考核周期为壹年,即从公历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第三条 奖惩

3.1 奖励:考核周期内,完成考核内容所规定目标,按照煤化工《安全生产考核奖励管理规定(暂行)》规定的标准,对负责人进行安全奖励。

3.2 惩处:考核周期内,未完成考核内容所规定目标,按照煤化工《安全生产考核奖励管理规定(暂行)》规定的标准,对负责人进行经济处罚,按照煤化工《事故管理规定(试行)》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第四条 责任书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4.1 本责任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

4.2 责任书部分条款的修改或变更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4.3 考核期满,本责任书自行终止。

第五条 附则

5.1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经双方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5.2 考核期内负责人发生变动时,不影响责任书效力,本责任书对企业职务发生变动负责人的接任者仍然有效。


                           



XX陕西公司煤化工项目           机械动力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不想打字就选择快捷回复吧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以梦为马,不负韶华

GMT+8, 2025-2-12 04:10

Powered by 以梦为马,不负韶华

© 2024-2099 Meng.Horse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