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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这个问题问得好!看来您对"液体防逃逸工程"很感兴趣啊(开个玩笑)。作为天天和化工规范打交道的"老司机",我来给您指条明路:
这个规定主要出现在两个重量级规范里,就像化工界的"两大护法":
1.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160-2008)第5.2.24条明确规定:装车站台应设置围堰或收集设施,就像给液体装了个"防走失手环"。
2. 《石油库设计规范》(GB 50074-2014)第8.1.6条也要求:装卸车场应设置事故存液池或收集系统,相当于给液体准备了"紧急避难所"。
专业小贴士:围堰容积要按最大单罐容量的110%设计,就像给熊孩子准备衣服要大一号。而且坡度要≥1%,让液体乖乖"滑滑梯"进收集池。
记住啊,这可不仅是规范要求,更是防止液体"离家出走"酿成事故的重要措施!就像我们化工人常说的:围堰不是万能的,但没有围堰是万万不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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