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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0 10: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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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吹扫
吹扫原则与要求
a.选用空气吹扫工艺气体介质管道,应保证足够的气量,使吹扫气体流动速度大于正常操作的流速,或最小不低于20m/s。
b.工艺管道空气吹扫气源压力一般要求为0.6-0.8MPa,对吹扫质量要求高的可适当提高压力,但不要高于其管道操作压力。低压管道和真空管道可视情采用0.15-0.20MPa的气源压力吹扫。
c.管道及系统吹扫,应予先制订吹扫方案。它通常包括:编制依据、吹扫范围、吹扫气源、吹扫应具备的条件、临时配管、吹扫的方法和要求、操作程序、吹扫的检查验收标准、吹扫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及吹扫工器具和靶板等物资准备等。
d.应将吹扫管道上安装的所有仪表测量元器件拆除,防止吹扫时流动的脏杂物将仪表元器件损坏。同时,还应对调节阀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相近能力的空气压缩机连续提供吹扫空气。因此,吹扫气源的取得是以利用装置已有或在装置中以可压缩空气的大型压缩机提供气源是快速完成系统吹扫的最好方法。如大、中型合成氨装置,空气吹扫都使用其工艺空气压缩机或空分装置的原料空气压缩机提供。在大、中型乙烯装置,空气吹扫一般均使用装置的裂解气压缩机空气运转提供。在装置中,这类压缩机风量都很大,吹扫时可多个吹扫口同时进行,这有利于缩短系统吹扫时间。国内大化肥装置和乙烯装置都提供了这方面的工程组织经验,即在装置的设备安装工程网络进度表中,首先安排使需用于吹扫的压缩机及其原动机竣工和进行单机试车和空气负荷运转,为系统吹扫提供气源,这样可以加快整个工程投产进度。对于没有大容量的空气压缩机的中、小型化工装置,其吹扫作业一般使用逐段吹扫和爆破吹扫等方法。
空气吹扫应具备的条件
a.工艺系统管道、设备安装竣工,强度试压合格。
b.吹扫管道中的孔板、转子流量计等已抽出内件后安装复位,压差计、液面计、压力计等根部阀处于关闭状态。
c.禁吹的设备、管道、机泵、阀门等已装好盲板。
d.供吹扫用的临时配管、阀门等施工安装已完成,透视扑克。
e.需吹扫的工艺管道一般暂不保温。
f.提供吹扫空气气源的压缩机已空气运转,公用工程满足压缩机具备连续供气条件。
g.吹扫操作人员及安装维修人员已作好安排,并熟悉吹扫方案。
h.绘制好吹扫的示意流程图,图上应标示出吹扫程序、流向、排气口、临时管线、临时阀门等和事先要处理的内容。
j.准备好由用户、施工单位、试车执行部门三方代表签署的吹扫记录表,参见表1-1-4-5,以便吹扫时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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