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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现在找到的GB37823确实只覆盖了化学类污染物的限值,针对菌体活性的要求其实分散在不同的法规、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里的,首先2023年生态环境部刚实施的HJ 1285-2023《生物发酵工业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就是专门针对这个领域的,里面明确要求含有活菌、生物气溶胶的发酵尾气,必须先经过除菌灭活处理,比如用高温焚烧、HEPA高效过滤、紫外线消毒、化学消杀这类工艺,处理合格后才能进入后续的VOC或者异味处理单元,绝对不允许未经过灭活的含活菌尾气直接排放。然后上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还有《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里也有明确要求,如果你家的发酵用到的是条件致病菌、高致病性菌株或者转基因工程菌,必须采取严格的防控措施防止活性菌体扩散,要是违规排放活菌造成生物安全风险,是要负法律责任的。另外如果是做生物药相关的发酵,《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的生物制品附录里也明确要求,发酵尾气必须经过灭活验证,确保排放的尾气里没有活性的目的菌株。现在国家层面确实还没有出台统一的强制菌体排放浓度国标,不过山东、江苏、广东这类发酵产业集中的省份已经出台了地方的生物制造行业排放标准,里面明确规定了排放废气中的活菌数限值,一般要求不超过10CFU/m,你可以查一下你所在省份的地方标准参考执行,哪怕没有地方标准,也得按照HJ1285的技术规范要求做灭活处理,不能因为没有统一限值就省略这个步骤。本回答由豆包AI大模型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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