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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不负责任的介绍中说聚丙烯酰胺有毒,显然这是以偏概全的,首先阴离子聚丙烯酰胺或阳离子聚丙烯酰胺以及其它类型的产品不可用于食品加工工业,在出口至国外市场时都要求加贴不干胶标明“不可作为食品添加剂”。而在工业中的应用也只是集中在水处理、油田、造纸三大领域。
在水处理中的应用主要是作为絮凝剂应用,用于污废液的絮凝、澄清及固液分离,而在水中的残留几乎是微乎其微的,再加上聚丙烯酰胺本身及其水解体没有毒性。聚丙烯酰胺的毒性来自其残留单体丙烯酰胺(AM)。丙烯酰胺是神经系统致毒剂,对神经系统有损伤作用,中毒后表性出肌体无力,运动失调等症状。因此各国卫生部门均有规定聚丙烯酰胺工业产品中残留的丙烯酰胺含量,一般为0.5%---0.05%。聚丙烯酰胺用于工业和城市污水的净化处理方面时,一般允许丙烯酰胺含量0.2%以下,用于直接饮用水处理时,丙烯酰胺含量需在0.05%以下。 而说到阳离子聚丙烯酰胺产品,虽然相较于其它类型的产品较为复杂一点,主要原因是其生产工艺中需要引入一些功能性单体,这些单体具有一定的毒性。
事实上,关于PAM的毒性早在1965年美国道化学公司McCollister等人就曾做了一份关于AM类聚合物的毒理学研究报告,他们对老鼠和狗进行了一次口服和两年连续口服试验,结果表明,即使饲喂5-10%浓度的高聚物也未发现有任何影响。日本有人曾用代表性的三类PAM进行老鼠试验,其结果(LD50(大鼠一次口服)):HPAM在5000mg/kg以上;NPAM在6000 mg/kg以上;CPAM在5800 mg/kg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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