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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石化100万吨乙烯工程隐患重重
2008-12-01 20:54:50 消息来源:中华建筑报 作者:鲁扬
行业保护何时休,同体监理漏洞多
从2004年12月23日重庆开县井喷事故到2008年广西宜州8·26化工厂爆炸,近几年来,在我国化工生产领域,伤亡事故不断发生,安全生产形势严峻。针对化工企业事故频发的现状,国家虽采取了责任追究等相应措施,但收效甚微。为了探访事故发生的根源,更好地促进化工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近日,记者走访了一些正在施工建设的国家重点化工项目。在采访中,记者发现,天津100万吨乙烯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施工企业违法转包工程,监理公司责任心不强,业主单位管理缺位。这些做法都给天津100万吨乙烯项目今后的安全生产埋下了隐患。
天津100百万吨乙烯项目总投资人民币268亿元,如此大的项目无疑成了化工建设企业的一块“大肥肉”。然而,记者在采访中却接到群众反映,这个投资268亿的大项目,工程却没有公开招标,大部分工程都是议标的。
据了解,中标中石化天津100万吨乙烯项目的施工企业有中石化二公司、中石化四公司、中石化十公司和北京燕华、天津海盛、天津津滨等企业。这些企业负责天津100万吨乙烯项目主体工程建设。一位来自某化工建设单位的工作人员说:“中石化下属的建设企业几乎垄断了中石化所有的建设项目,非中石化的建设单位是针扎不进、水泼不进。行业垄断与行业保护在天津100万吨乙烯项目中表现得尤为突出。”他指出:“近几年来,石化行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化工施工企业的技术水平整体上有了很大提高,但中石油、中石化等部分行业仍采取行业保护政策,提高招标门槛,部分工程甚至根本就不招标,采取议标的方式把工程交由自己下属施工企业或关系户。这不仅会加大工程建设成本,而且还不可避免地会出现暗箱操作等违法现象。”针对天津石化不公开招标的反映,记者在中石化质量监督总站天津100万吨乙烯项目部采访时,几位工程师讲,“天津100万吨乙烯工程是邀请招标”。当记者问为什么施工单位大部分是中石化施工企业时,一位工程师说,“其他企业干不了”。当记者问中石油的企业能否干时,这位工程师讲:“中石油企业干的活经常爆炸,且中石油的活也不让中石化的企业干。”
据一些接近中石化高层的人士透露,原中石化总经理陈同海落马就与中石化青岛大炼油项目不公开招标有关。在天津100万吨乙烯工程工地,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施工人员介绍,“他们公司数千万元的项目就是通过议标而得来的”。
针对天津100万吨乙烯项目的招标情况,记者多次致电、致函中石化天津公司经理许红星及有关管理部门,要求就天津100万吨乙烯项目的招投标进行采访,但均无回应。2008年11月27日,在天津石化公司采访时,记者想就工程的招标问题采访有关领导,但各个部门相互推诿。
在没有公开招标的情况下,天津100万吨乙烯工程是如何建设的呢?
在天津100万吨乙烯项目的建设中,大部分工程被转包或非法分包,一些低资质施工企业和个体包工头成了天津100万吨乙烯项目的建设主力军。
在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总承包的中间罐区,施工企业中石化十建公司把28个球罐的施工转包给了四川球罐公司4个、山东齐阳公司2个、山东大罐公司2个、山东机械厂3个、沈阳球罐公司13个。中石化四建二公司把所承包施工的6个球罐转包给了扬州大元公司。中石化二公司把承包的8个球罐则转包给了扬州维达公司。
在辰鑫公司总承包的辅助工程产品罐区,天津津滨公司把812单元的4个罐体转包给了天津特立达公司,天津海盛公司把810单元4 个罐区转包给了天津大港园林公司。中央控制室的施工企业天津海盛公司把工程转包给了濮阳卓立建筑公司。第二循环水厂施工企业天津联维乙烯工程公司把土建工程分包给了天津海盛公司,结构工程则包给了天津二建公司。环氧乙烷装置则由中石化二建公司转包给了东宁建筑公司和扬州伟达公司。在天津100万吨乙烯工程的建设中,转包、分包的现象比比皆是。
在天津100万吨乙烯项目的施工现场,一些承包商坦言,他们在上缴了相应的管理费之后,直接就可以从施工企业那里揽活。
对于这些分包现象,一些施工单位也公开承认把工程给了一些分包商及联营单位的事实。对于记者反映的工程转包问题,中石化质量监督总站姓白的一位女工程师说:“工程分包很正常,但转包没听说。”她留下了记者反映转包问题的材料,表示将向领导进行反映后再做处理。
由于工程被层层转包、违法分包,记者在一些主要设备施工现场发现,一些根本没有资质证书的工人也从事起了高燃、高爆石化行业要求非常严格的焊接、安装等工序施工。这些工人能否把天津石化100万吨乙烯工程干好,让人质疑。
监理工作是控制工程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在一些隐蔽工程的施工中,监理人员的平视、巡检、抽查是最基本的质量控制手段,但在施工现场,监理人员缺位现象严重。
不仅仅如此,记者从山东齐鲁石化工程公司的有关方面了解到,该公司负责乙烯核心装置监理工作的项目部只有几名管理人员,其余大部分监理人员都是天津石化某公司的内部员工,齐鲁石化承诺的监理人员大部分都没到位。对此,中石化质量监督总站的白工程师解释说:“监理合同只要求项目经理和总工到位,对其他工程师没有限制,是可以招聘的。”一位石化界人士反驳说:“所有的工程师及技术人员在标书中都应有详细的说明及相关资料,且不能造假,只要求项目经理和总工的说法站不住脚。如果这种现象属实,那就说明中石化的招标工作不严谨。”一些业内人士认为,在业主是中石化天津公司,施工单位是中石化系统内部企业,监理单位是中石化下属监理公司和质量检查单位是中石化质量监督总站的这种“同体监理”体制之下,天津100万吨乙烯工程成了一个大黑洞。
对于这种工程在转包建设下有无质量问题的怀疑,质量监督总站的白工程师说:“我们只负责质量监督,施工进度和安全不属于监督范围。这样大的一个项目肯定多多少少有质量问题,但我们都要求施工单位进行了整改,目前还没有发现有大的质量问题。”在采访时,天津石化炼油部姓娄的一位工人讲,“由于管理松散,该工程自开工以来已经发生了好几起安全与交通事故,造成多人伤亡”。
在采访中,一些工程人员也表示,石化行业属高爆、高燃行业,媒体的监督是为了促进天津100万吨乙烯项目能建设得更好,是在帮助他们做工作,他们对此表示欢迎。本报也将对天津100万吨乙烯项目做更深入的报道,请予以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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