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4月10日,江苏省召开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会议,将采取更严的手段,落实更严的举措,严守沿江生态红线,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263”专项行动部署要求,“调结构、保饮水、控风险、强达标”,水清鱼跃要成为江苏境内长江生态环境的鲜明标志。 安徽:
将用两年时间,对长江经济带化工企业及园区污水排放、治理、环境监管情况全面排查整治,摸清沿江化工企业数量、类型和排污口数量等底数;对超标排放、偷排偷放、自动监控设施不完善等问题进行整治。 重庆:
启动了长江经济带化工企业污染整治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工业园区环境保护管理和长江沿线化工企业及园区污染整治,重点整治化工企业及园区存在的超标排放等7个方面突出问题,并于2017年底前50%以上企业完成整治任务。
脆弱的沿江生态环境 目前,长江经济带以21%的土地承载着全国30%的石化产业,仅从重化工业产量看,长江沿岸就占到全国46%左右,集聚了全国43%的废水。 以江苏为例,经济总量占长江经济带约30%。从本世纪初,江苏率先启动了沿江发展战略,重化工业由此被鼓励发展,迄今仍是该省的龙头产业,拥有全世界100多家知名的化工企业。据了解,全省目前2/3重化工产能集聚在沿江两岸,沿江8市废水排放总量占到全省的74.44%。长江沿线分布着700多家化工企业,110多个化工码头,年过境危化品运输量超过2亿吨,排污口和取水口犬牙交错,环境风险日显突出。 有机构统计,各类化工企业向长江排放的有毒污染物达300多种,每年的污水排放量300多亿吨。江苏沿江8市的废水排放量占该省总量的74%,长江江苏段水质已降为三类。
该关的坚决关,该停的马上停 为严控化工污染,江苏省实行“三个不批”: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的重化工园区、危化品码头一律不批,沿江两岸的燃煤发电项目一律不批,不符合生态红线管控要求、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的项目一律不批;建立沿江地区化工园区考核退出机制,开展新一轮化工行业专项整治。到2020年,化工园区内化工企业数量要占全省化工企业总数的50%以上;制订长江岸线利用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严查岸线保护区内违法违规或不符合管理要求的已建项目,将长江岸线及洲岛岸线开发利用率逐步降至50%以下。江苏省还将“开展针对化工企业四个一批专项整治行动”,“该关的坚决关,该停的马上停,该升级的抓紧升级,该淘汰的要舍得淘汰。”江苏省副省长张敬华在昨天召开的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上表示。
安徽省环保厅规定,到5月底前,相关市县环保局须完成对长江沿线化工企业、化工园区的全面排查任务,督促相关企业限期完成整改;年底前,50%以上企业要完成整治任务。 重庆市此次专项行动将重点整治7个方面突出问题,主要包括:在生态保护红线、自然和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域内设立化工园区;沿江化工企业污水不达标或超标排放,污水处理设施尚未建设、配套不完善、运行不正常;落后、淘汰、污染的化工产能或生产工艺未依法依规关闭,并向沿江上游转移;沿江化工企业未进入园区,基础设施不配套;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范设施建设不到位;沿江化工企业及园区环境监管不到位、监管机制不健全、监管执法不严格;自动监控设施不完善、治污设施未按要求建设运行、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未按要求建设等问题。 启动国家生态红线划定工作 据统计,全省3月份关停化工企业92家,其他工业企业206家,关闭搬迁畜禽养殖场1911个,取缔非法小作坊111个,停产整治10家酸洗集中区,长江沿线2个危化品港口制定搬迁计划,1家化工厂集中区确定年底前关闭。
根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原则,以及国家开展长江经济带化工污染整治专项行动部署,围绕“263”专项行动“减化”目标,江苏省严防死守沿江生态红线面积不低于国土面积23%的红线,并推动绿色沿江产业向沿海转移。陈蒙蒙说,下一步,江苏省将结合江淮生态大走廊建设,加强南水北调、通榆河“清水廊道”和洪泽湖、骆马湖、高宝邵伯等良好“湖泊群”保护,引导苏北苏中探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路,启动国家生态红线划定工作。 PS:本文转载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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