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马论坛-以梦为马,不负韶华

搜索
查看: 4141879|回复: 6
收起左侧

[分享] 给排水泵房设计标准-老北京院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12-15 08:15:44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jazz9971 于 2011-1-25 10:19 编辑

泵房.doc (45 KB, 下载次数: 180) 关于泵房的设计规定,给加分呀!!决对经典。

点评

非常不错: 5.0
非常不错: 5
  发表于 2024-6-10 14:55

评分

参与人数 4韶华币 +31 收起 理由
tehwa2014 + 5 发起议题
hanpingsiping + 3
22222 + 20 资料很好,感谢分享
chenhaijunsjy + 3

查看全部评分

发表于 2010-12-15 09:48:55 显示全部楼层
好东西,谢谢分享!
发表于 2012-3-22 00:10:36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分享!!!!!!
发表于 2012-4-7 09:42:11 显示全部楼层
很好的资料,感谢
发表于 2012-4-8 00:15:08 显示全部楼层
弓虽强,无箭枉然。

顶,是一种热爱  
发表于 2012-8-30 20:30:24 显示全部楼层
好东西,多吸收,感谢楼主。
发表于 2012-9-17 22:07:26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才在循环水泵房穿梭了一上午,果断顶起。
发表于 2012-10-16 09:51:08 显示全部楼层
设计院的,好东西
发表于 2012-10-16 09:51:43 显示全部楼层
有安装高度限制吧
发表于 2012-11-8 22:12:46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太厉害了!楼主,I*老*虎*U!我觉得马后炮化工论坛真是个好地方!
发表于 2012-12-4 13:46:59 显示全部楼层
资料应该不错,参照学习!!
发表于 2012-12-4 14:30:37 显示全部楼层
资料下了  东西比较少
1.   泵房建筑宜采用地上式或半地下式型式。
2.   每台泵应从吸水池(罐)设置单独的吸水管,吸水管上如装阀门时,宜采用蝶阀。
3.   泵房出水管有规定。
3.1  每台泵出水管上应单独装设单向阀及阀门。阀门直径大于200MM时, 宜采用电
动阀门。
3.2   出水总干管上应设置阀门和流量、压力计量仪表。
3.3   出水总干管上宜加设回流到清水池(罐)的跨越管道及阀门,以便开工前试运。
4.   吸水管及出水管的管径,应符合BA15-5的规定。
5.   当水泵采用抽真空吸水方式启动时,应保证在5min内充水启动,并应有备用抽
真空设备。
6.   备用泵的备用能力应不少于1/3~1/2,但消防泵的备用能力不得小于最大一台
泵的能力。
7.   地下式泵房宜按炼厂发展规划予留泵位。
8.   加压泵房与水源地、工厂生产调度室等部门之间,应设置直接通讯联系电话。
当负担消防供水时,还应与消防站间设直通电话。
9.   加压泵房应有两路电源供电。
10.  水泵机组与电动阀门运行信号,宜采用就地显示与操作室集中显示双重方式。
11.  泵房操作室内应设有清水池或清水罐、吸水池的液位显示和高位报警信号仪
表、出水总管压力、流量、温度仪表。
发表于 2013-1-1 10:15:46 显示全部楼层
先看看再说~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29 09:06:34 显示全部楼层
有没有全套的规范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2-15 08:15:44 显示全部楼层
绝对加分顶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2-15 08:15:44 显示全部楼层
好简单的一个说明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2-15 08:15:44 显示全部楼层
好东西,谢谢分享!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2-15 08:15:44 显示全部楼层
经典,多谢分享!!!!!!!!!!!!!!!1111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2-15 08:15:44 显示全部楼层
新标准,新规范的实施,还是以新的为准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2-15 08:15:44 显示全部楼层
东西比较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请勿灌水,请勿发布无意义纯表情或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Mammoth Forum - Ride on Dreams, Live Up to Youth

GMT+8, 2026-1-12 16:35

Powered by 梦马论坛-以梦为马,不负韶华

© 2024-2099 Meng.Horse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